党校考试要求

作者: 时间:2020-07-20 点击数:

党校考核细则

考试要求

1.考试办法为闭卷考试。考核成绩由卷面成绩(占80%)和平时成绩(占20%)两部分组成。党校考核累计达到60分(满分100分)为合格。合格者才能结业。

2.考生须凭学生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考试,无证者不得参加考试。

3.考生须按要求落座:隔座落座、有序落座、服从安排落座。

4.考生严禁携带手机进入考场,有特殊情况者须关机并放于专设区域。

5.临近开考前,考生须将所有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及其他物品放于专设区域。

6.开考30分钟后,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。

7.考生须配合监考老师核对证件、照片并签字确认。

8.考生拿到试卷后,应按要求填写考生信息(包括座位号),检查试卷是否有误,有问题的同学及时向监考老师反映。

9.考生须做到诚信考试,不得作弊、抄袭、帮助他人抄袭。一经发现有考生存在上述行为,将作除名处理,并按学院相关考试违纪条例作处分。

10.监考老师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,但对考生提出的不涉及试题内容或试题印刷字迹不清等问题,应在核实后予以当众答复。

11.考生做满30分钟后方可交卷。考试结束响铃,考生应立即停笔。

 

党校结业

1.考核合格的学员须填写优秀学员记录表,内容要求同小组讨论记录表一样,并由系党支部统一审查,鉴定盖章及作推荐(学生社团部门也在系党支部完成此项工作)。该表由系部统一在组织部领取、并按时交回组织部进行检查。优秀学员记录表检查不合格者,取消结业资格。

2.组织部同意结业的学员将被授予党校结业证,各系部按通知将结业证并连同优秀学员记录表一起领回,做好存档。

3.党校结业证发放完毕后,各系部可按合格人数5%的比例评选优秀学员,各系部须公平公正地进行评选,组织部如若接到不良反应,将作严肃处理。

4.党校结束后,学生社团部门学员的所有入党材料应转回系部进行归档。